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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09 2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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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128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将公正司法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争当全国法院的排头兵,狠抓司法办案,推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省法院的表率作用,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能,不断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积极探索从争当到当好法院科学发展排头兵的新路子。省法院开展了90多项课题调研,及时推动成果转化,推进23项重点司法改革。提出三项硬要求工作思路,制定了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三年规划,组织全省法院分步开展了负重奋进年加速推进年奋力实现年当好排头兵起步年四个年竞赛活动,狠抓结对帮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信息化建设等三件大事。经过不懈奋斗,全省法院于2011年底实现了排头兵目标。2012年起,集中精力在如何当好排头兵上下功夫。

——公正司法水平明显提高。办结各类案件478.40万件,占全国近1/10;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约120件,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一倍。与2007年相比,2012年反映审判质量的一审判决案件发回改判率为3.33%,下降1.94个百分点;反映审判效率的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80%,提高0.89个百分点;反映审判效果的一审服判息诉率、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分别达到86.28%57.16%,各提高1.9120.86个百分点。

——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群众来访逐年减少,从2007年的52414人次,降至2012年的18357人次,下降了64.98%;进京案访比为6951,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被最高法院评价为案件大省、信访小省。据广东省情调查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群众对全省法院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5.10%。

——省法院的整体工作稳步前进。共办结各类案件8.60万件,比上一个五年增长64.56%,案件结收比为101.30%2012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25%,比2007年上升1.34个百分点。在提高自身办案水平的同时,强化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步。

——2012年,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再创佳绩。新收各类案件100.78万件,同比增长0.77%;办结101.27万件,同比增长3.62%;案件结收比为100.49%,同比提高2.76个百分点。当好排头兵的16项核心指标全部向好,多项指标继续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依法审理了一批大要案和社会广为关注的案件,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其中,苹果公司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和茂名紫金矿业民事索赔系列案,均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典型案件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4.84万件,判处罪犯53.50万人,比上一个五年分别增长了22.31%25.93%。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贩毒等一审案件15.88万件,判处罪犯22.23万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占31.94%。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一审案件7107件,判处罪犯7181人。积极参与三打两建工作,依法办好办实三打案件,一审服判率达89.50%,二审发回改判率仅为5.80%。努力把死刑案件办成铁证铁案,最高法院对我省死刑判决的核准率一直位居全国前列。对8.41万名具有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判处非监禁刑;2012年未成年罪犯的非监禁刑适用率达47.17%,比2007年提高36.91个百分点。五年来共依法对不构成犯罪的198名被告人宣告无罪。

民商事审判工作: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64.98万件,标的额6815.59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分别增长了46.60%6.72%。妥善化解侵权、家庭、劳资等纠纷,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审结该类一审案件105.61万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合同纠纷、企业破产等一审商事案件112.94万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结该类一审案件5.74万件,约占全国1/4。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加强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的司法协助,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协助调查取证5540件,约占全国1/3;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67万件,约占全国1/3;审结一审海事海商案件4174件。妥善调处了“8·23”船舶碰撞跨国索赔案等一批对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22万件,比上一个五年增长了46.05%。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及时化解行政纠纷。积极为地方立法提供咨询建议,推动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促进完善依法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走进党校开庭审理行政案件,主动参与法治广东建设。依法开展国家赔偿工作,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共对214件案件当事人决定予以国家赔偿。

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立案环节实行繁简分流,将简易案件及时解决在窗口。完善信访工作体系,推行涉诉信访评估预防、多元化解等五项制度,努力化解长期未结信访案件,帮助确有困难的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推行判后答疑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权利,五年来共受理再审审查案件5.30万件,审结5.19万件;受理再审案件1.18万件,审结1.13万件,生效案件发回改判率为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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