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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1 18: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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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在全省各级法院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基础上,经省法院党组审议,确定了9个全国法院先进集体、9名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一、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兴宁市人民法院行政庭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廉江市人民法院安铺人民法庭

广州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

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李民韬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员

罗雅之(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二级法官助理

何远彬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姚秋福      阳西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朱祖永      高州市人民法院金山人民法庭庭长

彭静雯(女)四会市人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主任

钟计瑞      英德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

陈燕飞(女)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助理

谢保明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著作权审判庭一级法官助理

按照评选程序,现将上述拟推荐对象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7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法院政治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20-62620985

传    真:020-62620980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

邮    编:510655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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