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拟推荐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6 15: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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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推荐评选“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通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经省法院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拟推荐对象(按地市到专门法院进行排序):
1.广州互联网法院
2.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3.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4.乐昌市人民法院
5.紫金县人民法院
6.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自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法院政治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20-62620985
传 真:020-62620980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
邮 编:510655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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