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26 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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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在全省各级法院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基础上,经省法院党组审议,确定了4个全国优秀法院、5名全国优秀法官和10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拟推荐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一、全国优秀法院拟推荐对象
广州互联网法院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阳山县人民法院
二、全国优秀法官拟推荐对象
侯静晶(女)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黄 莉(女)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柯 颖(女)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冯志霞(女)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陈晓文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三、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拟推荐对象
黄玉良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罗洁儒(女)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员
吕海云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福永人民法庭副庭长
黄 洁(女)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黄 飙 始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黄伟玲(女)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周 娟(女)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罗好平 海丰县人民法院可塘人民法庭庭长
叶银顺(女)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孙 杰(女)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按照评选推荐程序,现将上述拟推荐对象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法院政治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20-62620985
传 真:020-62620980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
邮 编:510655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