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2 15:39:00
浏览次数:- 次
关于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在全省各级法院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基础上,经省法院党组审议,确定了9个全国法院先进集体、9名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一、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阳江阳春市人民法院潭水人民法庭
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法院新楼人民法庭
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杜佳鑫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田伟恩 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法院灯塔人民法庭庭长
赵红波 清远英德市人民法院九龙人民法庭庭长
薛立群 广州海事法院政治部四级调研员
陈毅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综合办二级主任科员
李任成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
洪泉寿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吴勇辉 茂名信宜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王玩娥(女)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三级法官助理
按照评选推荐程序,现将上述拟推荐对象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法院政治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20-62620985
传 真:020-62620980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
邮 编:510655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