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10 15: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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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通知》,在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充分酝酿、集体研究、逐级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法院党组会审议,确定下列集体和个人作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拟推荐对象:
全国优秀法院拟推荐对象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深圳市罗湖区法院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拟推荐对象
广州中院金融庭副庭长陈舒舒
韶关中院刑一庭庭长林兵
江门中院民三庭庭长张海疆
信宜市法院民一庭庭长彭秋香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拟推荐对象
省法院审监二庭审判员魏海
广州知产法院著作权庭审判员刘培英
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民二庭审判员廖泰琳
河源中院民一庭副庭长陈剑锋
珠海市香洲区法院综合庭副庭长王敏
梅州市梅江区法院综合庭庭长黄永松
东莞三院常平人民法庭审判员谭艳婷
湛江市赤坎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周冰清
肇庆市端州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陈晓文
云浮市郁南县法院连滩人民法庭庭长谢郁清
按照评选推荐程序要求,现将上述拟推荐对象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法院政治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20-62620985
传 真:020-62620980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
邮 编:510655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