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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行政庭荣获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 执行局蒋先华同志荣获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8-12-24 18: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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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月,,中共广东省委印发《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表彰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了全省40个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80名先进个人。我院行政庭和执行局蒋先华同志分获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殊荣。

20155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我院行政审判庭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强化行政审判职能,着力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审结了一大批行政案件。为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广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蒋先华同志负责执行信息化建设工作以来,就执行信息公开、一案一账号、流程管理节点、执行法律文书模板、系统上线初始化设置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负责协调建设,在全省法院部署培训学习、督查落实等,为推动我省执行信息化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此外,他还撰写了大量重大调研课题和质量较高的业务文件,为规范和统一全省法院执行办案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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