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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伍彤同志追记一等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6-11 1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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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为伍彤同志追记一等功的决定

 

伍彤,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 1984年2月参加工作,生前任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兼执行二庭庭长,一级法官,中共信宜市第十三届党代表。2018年5月21日,因分布性休克抢救无效不幸病逝,享年52岁。

伍彤同志在30年的基层司法工作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心中时刻装着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善于运用扎实的法律功底、精湛的执行艺术、耐心的沟通协调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实现息诉罢访,积极为困难当事人寻求司法援助,是人民群众利益的“守护者”。他责任过硬、敢于担当,勇于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的考验,总是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工作中主动承办大案要案难案,在查出身患胰腺炎、糖尿病、肾结石等疾病的情况下,以大无畏的精神克服病痛折磨、克服工作环境艰苦、克服当事人阻扰恐吓等困难,主动放弃换岗,夜以继日、争分夺秒、忘我工作,是家人和同事眼中的“工作狂”,在执行局工作19年期间,参与办理执行案件近3000件,执结标的金额1亿多元。他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以过硬的专业精神专业能力履职尽责,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勇于开拓创新,努力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近年来,信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经他探索建议和推动实施执行开放日制度、悬赏举报制度、执行“五公开、五当场”、周三强制执行日、阿里巴巴支付宝(中国)协助执行备案登记等多项创新举措,是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智多星”,为信宜人民法院荣获“全省法院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和“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作出重要贡献。他克己奉公、严于律己,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本色,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严格教育管理家属子女,从不用手中权力为自己和家人谋取私利,从未有一起不良投诉、不廉举报,是人民法官良好形象的“代言人”。曾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调解能手,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

伍彤同志忠诚履职、无私奉献,用生命彰显了对党和国家的无限忠诚,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其先进事迹朴实感人、可敬可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诚实践者,是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重大战役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践行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标准的优秀基层法官代表。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政法干部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是新时代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的优秀共产党员的生动写照。

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广东法院奖励实施办法》《广东法院专项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省法院研究决定,为伍彤同志追记一等功。

希望全省法院和广大干警广泛开展向伍彤同志学习活动,以伍彤同志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工程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拼搏进取,为实现“两个窗口”和“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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