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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

发布时间:2021-10-29 1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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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省法院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为我院23名老党员颁发纪念章。院党组书记、院长龚稼立同志出席并讲话。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向党龄达到50周年的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是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我院共有59名老党员获得首次颁发纪念章。

省法院原副院长刘恒军代表老党员发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钟健平主持颁发仪式,洪适权、万国营、胡鹰、梁小岸、苏茂荣等院领导参加颁发仪式。23名获得“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党员以及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颁发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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