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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3 1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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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引导广大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身人民司法事业,力争在新时代实现新担当新作为,根据中办、国办《关于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广泛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最高法院《关于印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工作安排的通知》部署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在全省法院干警中广泛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主题征文活动为抓手,引导干警深入思考个人与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关系,深入思考人民司法事业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的关系,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心、对人民的感恩心、对事业的进取心、对法纪的敬畏心,厚植爱国主义情怀,铸就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强化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守并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小我融入祖国大我和人民大我之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好地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征文内容

围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紧密联系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特别是当地法院工作实际,深入研讨如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如何将小我融入祖国大我和人民大我之中,在新时代实现新担当新作为;如何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等等。从“个人”与“国家”“社会”“人民”的关系视角,比如在信访维稳、决战执行攻坚、司法改革等工作中,以亲历者的口吻讲述新中国成立70年进程中与法院人、法院事紧密相关的故事,既可选取对中国法治发展意义重大的某一标志性时间节点或某一具体事件进行回忆和讲述,也可讲述建国以来法院以及法院工作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亲身感受,感悟人民法院伴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的发展变化,歌颂人民司法事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巨大成就,等等。也可以体现法治理想与家国情怀,人民法院与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人民法官与司法事业发展进步之间的关系,等等。

三、征文要求

文体不限。干警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议论文、记叙文、诗歌、散文、微型小说等不同体裁。内容要语言流畅,文风朴实,主题突出,观点正确,体现政治性、时代性、人民性和现实性。其中,议论文还要紧贴实际,分析透彻、资料翔实、论据充分、措施可行且针对性强;记叙文要立意深刻、中心明确、内容具体、事例真实;散文要有思想性,表达真情实感;诗歌、微型小说等也要符合体裁基本要求。结构要严谨、完整,层次清晰。

四、参加范围

征文活动面向全省法院开展,向全省法院干警广泛征集文章,鼓励全体干警积极参加。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1.各中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主题征文活动对讲好法院故事,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和鼓励辖区法院干警积极参与,于7月10日前,向省法院择优推荐至少5篇优秀文章。

2.各中院向省法院推荐的文章,以WORD文档形式,通过信息列表或腾讯政务通提供电子版。文稿中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和部门、现任职务、联系方式。大标题用“小二方正小标宋简体”,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_GB2312加粗”,正文用“三号仿宋_GB2312”,行距固定值“30磅”。请各中院认真把关,确保文章观点正确,格式、内容等符合要求。

3.对各中院推报的文章,省法院将组织评选,择优刊登在《法庭》、省法院内网和省法院微信公众号上,择优向最高法院推报,并汇编成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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