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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相关工作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0 1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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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相关工作情况的通知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处):

2018年4月4日,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印发《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8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对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进行全面部署。为确保《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通知精神和院领导要求,请各中院政治部(处)于7月5日前向省法院政治部报送贯彻执行《实施方案》相关工作情况报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1.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视频会议以后向院党组汇报视频会议精神的情况。2. 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视频会议精神和《实施方案》的情况。3.院党组研究贯彻《实施方案》相关工作部署情况。4.贯彻执行《实施方案》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情况。5. 为加强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的督促指导,中院党组成员在基层法院建立党建联系点的情况。

二、年度计划与年度工作报送。根据《实施方案》,下级法院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的年度计划要报送上一级法院备案,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要向上一级法院报告。请各中院政治部(处)于2018年7月15日前向省法院政治部报送组织力提升工程的年度工作计划,于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三、加强对下指导。请各中院政治部(处)同时收集辖区基层法院实施组织力提升年度计划。对没有制定工作计划或工作计划内容不实、措施不具体的法院,及时督促整改。

四、搞好工作结合。要把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印发的《实施方案》中的“六个行动措施”与贯彻执行《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的“三个年度主题”结合起来,落实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双重管理体制。

五、加强经验总结与报送。请各中院注意收集两级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措施实、成效好的经验做法,向省法院政治部报送。

 

 

 

 省法院政治部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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