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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总结、述职及召开民主生活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4 1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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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总结、述职及召开民主生活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印发的《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及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加强我省法院系统自上而下的党建工作指导,推动我省法院系统“三联三化”党建模式深入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现就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做好我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总结、述职及召开民主生活会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党全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强化政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一是深入总结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本地法院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本情况及经验做法。包括制定学习宣传方案、指导本地法院系统集体学习的方法及次数、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到挂点联系法院开展宣讲、党支部学习、撰写学习心得等研讨交流情况等。二是认真对照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部署要求,查找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三是要浓厚学习宣传氛围,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打赢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事业等实践贯通起来,通过在法院公共位置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布置十九大精神内容展示展板、增设全院及各党支部开展学习宣传情况橱窗或展板、电子屏滚动播放相关内容、开通学习专栏、组织集中研讨交流、开展征文或演讲比赛等方式,确保处处可见内容、人人参与学习,形成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不断掀起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热潮。各中级人民法院将本地法院系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会同已制定的学习宣传方案,于2018年3月1日前报送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全面总结本地法院系统的党建工作

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照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印发的《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及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的各项要求,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本地法院系统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尤其是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督促检查并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的举措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一方面要突出特色、亮点和主要成效,总结成功经验;另一方面也要实实在在地查找薄弱环节和面临的困难问题,深入分析有关原因,并结合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和当前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实际,提出对加强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书面总结材料应有相应数据和事实作为支撑,语言要精炼简洁,于2018年2月12日前报送省高级人民法院。并如实填写广东法院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并报送。

三、不折不扣落实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分级述职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关于部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部门党组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党组要积极主动向同级地方党委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取得地方党委对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支持。各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党总支)春节前要向所在法院党组汇报2017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落实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下级法院每年年终须就党建工作情况向上级法院述职的要求,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要分别书面向高、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作2017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各基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书面述职要在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各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书面述职报告请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送省高级人民法院。各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向本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党总支)进行述职。以上书面报告、述职情况,以表格(见附件)形式报送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扎实召开好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

按照中共广东省纪委、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7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在2018年2月中旬前完成。请各中级人民法院按通知要求做好准备,主动加强与同级纪委、组织部门联系,确定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等相关事宜,并提前15天将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间、工作方案、本地两级人民法院班子成员花名册及分工安排等材料报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落实挂点联系指导制度,派党组班子成员参加挂点联系基层人民法院对应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党组民主生活会。各中级人民法院还须于会议召开前7天将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的发言材料、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2016年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与召开民主生活会有关的其他材料一并报送省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工作安排,省高级人民法院拟于2018年上半年召开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会议,上述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将作为确定经验交流发言单位、部署全省法院系统下一步党建工作等的参考资料。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梳理近年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积极谋划新时代党建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做好相关工作。

相关材料,电子版请通过综合业务系统信息列表报送,纸质版请通过法院专递邮寄。

特此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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