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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69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12-29 20: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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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

廖卫华委员提出的《培育商事调解组织,助力构建法治营商环境》(第20230699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工作成效

近年来,广东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加强诉调对接、调解员培养和机制建设,诉源治理效能有效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是提供一个平台。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责任清单》,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为各类型调解组织提供一个工作平台、展现舞台,夯实诉讼服务中心一站解纷功能。加强与广东证监局、省工商联、省金融监管局、金融业行业协会等行政机关和组织对接,全省建成诉调对接中心160个,联动2455个专业调解组织、1.8万名调解员。深圳前海法院建设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先后与深圳国际仲裁院、香港和解中心、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等47家域内外调解组织建立协作机制,打造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平台。全方位加强多元解纷在线集成工作,建成并推广广东法院多元化调解平台,推动调解组织网上汇聚,调解数据网上流转,调解工作网上开展。深圳两级法院建设数字化调解室,开发运行纠纷多元化解“深融平台”, 广州互联网法院上线运行粤港澳大湾区首个一体化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广州天河法院上线“天融”金融案件一体化处理平台,整合在线联调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类案推送、在线评审、调解“一键”转诉讼立案等功能,实现诉前联调案件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为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工作提供极大的便利和司法保障。

二是培育一支队伍。健全完善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制度,扩大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范围,分类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福田法院特邀调解员分级分类管理等改革经验被全国推广。聘任粤港澳三地90名资深退休法官、商事律师和法律专家作为特邀调解员,全面参与广东法院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委派调解,指派专人与各类调解组织对接,加强法律指导、类案引导,促进提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水平,东莞法院“大额复杂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入选“全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十大典型案例”,涉案金额7亿元,是迄今为止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调解的标的额最大的案件。佛山法院建立速裁法官对口指导专职调解员制度,定期就法律法规、调解流程、方法技巧等进行“一对一”指导。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加强与辖区内基层个人调解室合作,指导设立以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莫满水同志命名的“莫满水(水哥)诉调对接工作站”。推动成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纠纷民间调解委员会——广州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当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三是建立一套机制。联合广东银保监局、省金融监管局、省工商联等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人民法院和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备忘录》,建立诉调对接沟通联络机制。强化调解员经费保障和业务培训,制定《广东法院特邀调解员补贴管理办法》,将调解经费作为法律服务内容列入财政预算,出台《广东法院调解员培训管理办法》,为调解员培训提供制度依据。联合省司法厅出台《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完善调解规则。各地法院出台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机制、规则文件共4150件,涵盖多元化解各个方面,规则标准更加完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佛山法院建立对口分案机制,普通案件随机分配给“全科类”专职调解员,特定类型纠纷优先分派给金融、保险等“专科类”行业调解员,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交由专门调解工作室及港澳籍“专业类”商事调解员,社会影响较大等特殊案件交由“专家类”特邀调解员。深圳中院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推动成立全国首个商事调解协会——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广州天河法院试行金融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机制,推进商事调解服务市场化。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廖卫华委员对我省法院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及商事调解组织培育给予了充分肯定,但同时也提出了经费保障和制度供给不足等问题。下一步,广东法院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经验总结,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和商事调解组织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动构建、积极融入党委政府主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树牢党的领导是推进诉源治理的根本保证理念,坚持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共治,构建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的商事纠纷解决工作格局。加强司法引导、诉调对接、社会协同,形成社会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解纷合力。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诉前引导分流,推动全省继续完善线上线下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商会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的对接,规范导诉员、调解员配备。抓好调解员培训管理办法落实落地,不断提升商事调解员调成能力。进一步完善委托委派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推广佛山等地法院分案工作机制,实行简单案件统筹分、专业复杂案件差异化分案机制,提升调解实效。

三是探索商事调解服务市场化运行。持续优化广东法院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建设,探索引入商事调解组织,扩大多元解纷力量。推进《广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立法加快进程,推动设立广东省商事调解协会,探索建立商事调解市场化机制,商事调解服务费实行市场化调节,提升商事调解组织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助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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