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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3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5-09 16: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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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函〔2022〕26号

B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53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公安厅:

    汪洪委员提出的《关于综合施策防治性侵未成年人问题的提案》(第2022053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综合施策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非常必要

    近年来,广东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少年儿童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特别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定程度上打击和遏制了该类犯罪活动的发生,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但是,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仍频频见诸于报端且恶性程度有所加深,挑战社会伦理道德底线,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回应社会关切,两高两部于2013年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明确对此类犯罪应当从严惩治;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进一步加强了对强奸幼女、猥亵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并新增“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体现了国家立法层面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最低容忍原则和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最大保护原则。

    然而,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个法律问题,也是个社会问题,必须多管齐下、多方施策,才能更有效地预防犯罪、惩治犯罪。在此背景下,汪洪委员提出《关于综合施策防治性侵未成年人问题的提案》,建议加强司法执法机关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建设、强化校园防性侵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多部门社会服务体系等,对于进一步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广东法院防治性侵未成年犯罪工作情况

    (一)审判情况

    据初步统计,广东法院近三年来审结生效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约5000件,涉及的被告人约5600人,受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约6000人。案件数、被告人数及被害人数均呈逐年增长趋势,年均增长率约16%。涉及案由中,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占所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80%以上,卖淫类犯罪约占10%;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约占10%。判处刑罚情况中,约有50%的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上(不含本数)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含死缓),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约400人,包含被判处死刑(含死缓)的有6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被告人人数呈逐年递增趋势,年均增长率约20%,一方面反映此类犯罪恶性程度增加,另一方面亦反映人民法院从严惩处的力度不断加大。

    (二)工作举措

    一是依法从严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广东法院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惩罚力度。对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多人多次的犯罪分子以及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造成被害人伤亡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坚决重判,绝不姑息。如广东高院依法严惩米贤良恶势力犯罪案件,该犯罪集团跨省多地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胁迫、控制包括多名未成年人在内的十六名被害人从事卖淫、网络直播等活动谋利,并对被害人实施强奸、强制猥亵、侮辱等犯罪活动,先后致3人怀孕,8人精神创伤后应激障碍,并造成1人患性病、1人自杀被救回、3人试图自杀等严重后果。该案一审判处米贤良死刑,广东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是加强对被侵害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2021年3月,广东高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九个职能部门出台《关于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并印发全省施行。针对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易受侵害等特点,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在办案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二次伤害”,落实相关保护救助措施。同时,在审判中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隐私,推行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为有需要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各地法院创造条件,积极开展被害人保护工作。如佛山中院全面落实对性侵犯罪中未成年被害人的帮扶,委托专业心理辅导机制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

    三是强化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近年来,根据中央、最高院及我省机构改革相关要求,我省大部分法院的独立建制少年审判庭已被撤销,专职涉少审判的法官被分散到刑庭、综合庭等,审判力量不可避免地受到削弱。但广东高院仍然十分重视涉少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加强对我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及业务指导。如通过发布案例、办案指引、发改案件情况分析以及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加强涉少审判业务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贯彻最高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大力推动和支持各地法院少年法庭挂牌设立工作等。

    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为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行为发生,广东法院坚持将普法工作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在刑事审判过程中进行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开展了“百场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由全省法院中挑选出来的政治素质好、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法治进校园”讲师团,采用法律讲座、普法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对性侵害未成年人问题进行普法教育。如佛山中院创新普法方式,建设“晓法姐姐就在你身边”微页,推出普法宣传短片《孩子,我们守护你》,被人民日报客户端转载发布,浏览量超2.5万次;深圳宝安法院在辖区累计设立44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覆盖辖区全部街道,开展常态化校园普法活动。

    五是增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各级法院主动以审判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采取发出司法建议、召开研讨会议、联合签署规范性文件等方式增进部门间沟通协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机制。如广州中院联合多个单位举行“关注少年心”研讨会、女童保护工作研讨会,研讨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构建联动保护机制;佛山中院开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调研,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校园性侵案件及公安机关处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向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佛山市公安局发出司法建议,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积极堵塞漏洞。

    三、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与建议

    (一)提升司法机关专业化建设,建立衔接配合机制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目前,法、检、司均已实现由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办理涉未案件,但公安机关仍未建立相关的专门机构或专业警种,大大制约了司法机关涉未案件专业化建设的进程。审判实践中,由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隐蔽性,被告人多作无罪辩解,而被害人由于自我保护能力、认知能力较弱,大多数不能自行保存证据或主动准确地描述案件事实,公安机关办案时容易出现取证不及时、不完整以及诱导询问、成人化询问等问题,影响证据效力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因此,公安机关建立涉未案件专门机构或专业警种,形成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业化办案机制,公、检、法、司加强沟通协调,通过联席会议机制,增进彼此之间在证据收集、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观护帮教等方面的共识,对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强化监护责任

    据统计,大多数性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都是来源于家庭监护缺失或弱化的家庭,如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或者与亲人间缺乏充分、有效沟通的孩子,这些未成年人因为缺乏家庭的庇护和教导,容易成为不法分子锁定的目标。家庭,是未成年人温暖的港湾,也是未成年人进入社会的第一道防线,因此,建议由各级人民政府牵头,协同教育、民政部门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指导家长对孩子进行性知识、道德品质及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教育。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妇联以及学校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拒绝或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应对监护人进行劝诫、批评;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受侵害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对其父母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三)强化学校法治教育及管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一方面,教育部门应当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将未成年人的性知识及预防性侵害知识纳入教学内容,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设置课程,并作为硬性指标每年考核,提高师生对性侵害犯罪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师生了解受侵害后如何保存证据和寻求帮助。另一方面,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等场所的安保管理,扫除监控死角,对校园僻静处加强巡逻。同时,要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把入职关,严格审查教师有无相关违法犯罪前科;严把履职关,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现学生存在遭受性侵可能或教师本人性侵学生的,有关教师及学校应当立即向公安或检察机关报告。

    (四)加强网络管控,净化网络空间

    近年来,网络引发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增多,网络色情小说、视频屡禁不止,反映出对网络聊天室、QQ、微信以及短视频平台等通讯交友软件的监管存在盲区,建议公安机关与网信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包含色情、淫秽内容的网站、软件的打击力度,开展净网行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绿色的网络空间,最大程度地减少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的诱因。

    专此函达。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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