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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22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9-06-28 20: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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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函〔2019〕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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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228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广东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降低知识产权民事维权难度和风险的提案》收悉。提案中指出当前存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长、执行力度不足、判赔数额偏低、裁判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切中要害,正是当前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的瓶颈问题。我院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征求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意见,并与贵单位联系人充分沟通。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充分配置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人员,尝试建立知识产权法官审判独任制和专业背景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增长迅猛,案多人少的矛盾长期存在,但是由于法官员额有限,目前阶段无法大幅增加知识产权审判人员数量。贵单位所提的“建立专业背景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机制”的建议较为可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专业化程度较高,需要对案件涉及的技术背景有所了解。我院将探索研究逐步增加人民陪审员配置,增加从研究机构技术专家、企业实务人员、高校教师等具有一定专业背景的人员中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数量,增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力量。

此外,我院还将深挖潜力,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从审判机制上着力提高审判效率,努力缩短案件审理周期,通过强化审判管理,改进裁判方式,完善“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审判工作模式,有效提升结案周期。

二、关于“强化诉前调解制度,健全诉前调解机制,发挥诉前调解作用”的建议

省法院持续将诉前调解作为工作重点,缩短权利人维权周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扩大中山灯饰、东莞家具、顺德家电、广州花都皮革皮具、阳江五金刀剪、汕头玩具、潮州餐具炊具等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和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阳江、肇庆等地市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试点,推广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与广州市司法局联合建立全国首个律师驻知识产权法院调解工作室做法,充分依托知识产权行业协会、民间调解机构、仲裁机构等,继续畅通诉讼与仲裁、调解的对接机制,推进构建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讼解决便捷机制。

三、关于“加大司法跨区(市)协调联动,建立省内统一的执行平台,信息互享,更好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建议

近年来,省法院采取各项措施,加大力度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一是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2018年投入3300万元,建设可视化、实时化、规范化的应急调度值守平台,专门用于执行指挥的高清视频会议系统,以及升级改造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基本建成三级法院联网和实体化运作的指挥中心。二是完善网络查控系统功能。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全省不动产数据与“总对总”联网,目前全省不动产入库信息已超过809万项。推动全省188家地方性银行联网“总对总”查控系统,全部实现银行存款网上查询、冻结、扣划功能,有金融理财产品的银行全部实现金融理财产品的网络查询和冻结功能。三是进一步优化、完善执行办案系统,扩展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功能,增加“点对点查控”、一案一账号、委托执行、电子签章、裁判文书上网、限制被执行人出入境管理等模块,扩展系统支撑能力,满足执行案件持续增长、规范节点持续增多而急速增长的工作需要。

下一步,省法院将进一步推动执行改革创新,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一是借力全省综治网格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送必达、执必果”等改革措施在全省实施。二是推进司法救助基金与执行保险相结合的执行救助机制,解决弱势群体执行难题。三是积极推广物联网技术,进一步实现精准查控。四是利用大数据对执行标的物进行快速评估,缩短财产处置周期。五是改革办案审批机制,推进执行扁平化管理,提高办案效率。

四、关于“着重考虑知识产权侵权人主观态度,进一步明确相关标准,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提高侵权人违法成本,使其不敢侵权、不想侵权”的建议

知识产权“赔偿低”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诟病之一。省法院积极探索按照市场价值确定侵权赔偿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据统计,在我省法院审结的商标、著作权、专利纠纷案件中,目前权利人平均获得赔偿的数额与前三年对比,分别提高25%、50%、36%,维权合理费用平均获得赔偿的数额增长超过3.5倍。2018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赔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案件有3件,在法定赔偿限额以上酌定赔偿的案件达38件。2018年,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一审案件判赔金额总计达1.6亿元,同比增长34.98%。我省法院还在案件中着重考量侵权人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的主观过错,提高赔偿标准,加大侵权惩罚力度,作出了一系列高额赔偿典型案件,如“红日”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判决赔偿5000万元、格力诉奥克斯专利侵权案判决赔偿4000万元、来电诉街电专利侵权案判决赔偿300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法院判赔对于侵权行为的威慑力。

下一步,省法院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指导力度。坚持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完善体现知识产权价值的侵权损害赔偿机制。下大力气解决“赔偿低”问题,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机制,依法加大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赔偿,要求侵权者承担维权成本,防止侵权者在经济利益上得到好处。

五、关于“在广东省内建立知识产权高级法院或专门法庭,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建议

近年来,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我省建立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并成立了深圳知识产权法庭等专门法庭,探索跨区域审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2019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专利等上诉案件,有利于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和提高司法公信力。但是设立知识产权高级法院属于中央司法事权,对此我省法院将充分调研,在适当时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相关建议。

在当前情况下,省法院将充分发挥了审判监督指导职能,推动统一全省裁判标准。一是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前沿问题专题调研。制定侵权损害赔偿、影视和音乐作品著作权纠纷、涉卡拉OK场所侵害音像著作权、标准必要专利纠纷案件审判指引等指导性文件,统一相关案件裁判尺度。二是加强审判监督指导,提升案件的审判质量与裁判效果。三是加强对重点地区工作指导。拟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作为重点,推动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工作水平。

下一步,我省法院将不断优化我省知识产权审判格局和司法服务。大力加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法院和知识产权法庭工作水平。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合理调整管辖布局,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创新保护需求较大、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较多的地区增设巡回法庭或派出法庭,有效满足创新活跃地区对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的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

诚挚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专此答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中山 020-626207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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