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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5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12-29 20: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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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科技赋能破解法院查人找物难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综合省委政法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公安厅意见,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省法院加强执行联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举措

近年来,我省法院加强执行联动,加大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运用,多措并举推动解决执行难。

(一)以集约送达解决送达难。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送达平台”以及新增的邮政送达全集约功能,提供了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全集约送达服务,我省在对接最高法院集约电子送达平台的基础上,各级法院构建了多元化智慧送达平台,推广了短信弹屏送达、微信送达等新型送达方式。全省各级法院因地制宜,分别通过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查询专线、通信数据信息快速反馈机制、居民身份证邮政地址信息查询专线、公安机关信息共享平台等拓宽受送达人信息采集渠道,通过建立送达地址共享数据库、设置智通送达专柜、简易案件送达快速通道、成立夜间送达组等提高送达效率,通过委托律师、网格员、出租屋管理员、公证机关、执行申请人等参与送达工作提高执行外部协同水平,通过与公证处成立联合协作中心、将邮政“智慧物流”融入“智慧法院”建设等集约化辅助送达解围送达困境。

(二)以联动查控破解查人找物难。我院不断加强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建设:一是于2017年9月建立省边控系统,实现了三级法院的边控线上高效快捷完成布控、续控、撤控的审批功能;二是于2021年9月建立不动产查控系统,实现了执行案件不动产查控一体的线上交互,至今年4月,月均查控不动产10万次以上;三是于2022年1月建立了“查人扣车”执行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全省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车辆,至今年4月,已累计查控被执行人347名、车辆1229台;四是积极探索“执行110”工作机制,形成了以佛山顺德法院和东莞第一法院为代表的“执行110”广东模式,集约负责执行强制措施等事项;五是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九地法院执行协作机制,通过各自的“点对点”系统交互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以及协助送达执行文书、协助控制被执行人等。各地市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和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依托建立点对点查控系统,广东鹰眼查控网、智慧执行APP、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法媒银平台、执行云数据平台等相继建成。

二、对相关建议的研究处理意见

多年来,我省各地法院积极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联动机制,将消极、被动、单一的协助执行机制转变为积极、主动、多元的执行联动机制。您提出建立法院系统与党委政府的系统互联互通、平台共治共享以及整合资源的建议,正是我们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的方向和目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们很有启发。

2022年,省委政法委牵头启动“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建设,推动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协同共治工作,可支撑法院、公安等跨部门业务,系统网格员7.41万名。我院将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加入该平台,进一步强化查人找物成效。

目前,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已建成全国领先的数据资源“一网共享”体系,全省各级4000余个政务部门通过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发布数据资源,涵盖人口、法人、信用、车辆等主题,基本实现跨部门、跨层级数据资源共享。我院拟将加强与省委政法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协同联动,构建“线下”查人找物“一张网”,参照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省委政法委在深圳等6地市开展的省域治理协同共治试点的经验做法,依托"粤治慧"省域治理数字化总平台建设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中心,对接“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公安“五要素”风险排查系统等,将各级政府部门、网格员等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联动起来,助力查找任务跨层级流转、协同化办理,支撑线下查人找物。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亦表示,将加强与我院、省委政法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持续优化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深入推进统一赋码管理,提供更加及时、丰富的“人”“物”数据,并进一步扩大协同共治试点,不断完善协同共治数字化支撑体系,推进各级协同联动中心与基层治理、行业等平台对接联通。

我省“智慧法院”建设加强法院数字化建设,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深化大数据在法院办案中的研究运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利用省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打破数据壁垒,加强数据汇聚和共享,通过科技赋能,辅助“线上”精准查人找物,进一步推动法院查控系统与协执单位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时引接金融、政务、监管等多方数据信息,更加全面、立体地展示被执行人有关信息,持续加强查人找物能力和财产变现能力,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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