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4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10-22 17: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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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粤高法函〔2020〕67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4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黄建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督促各级法院统一执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为做好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我院制定了《关于督促法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充分听取代表意见。5月,杨正根副院长率队上门走访,面对面听取您对法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建议的背景和要求,与您进行充分沟通交流。二是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向省律师协会书面征求意见,全面了解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问题,充分听取其他律师意见建议,并制定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问题清单。三是开展书面调研。根据问题清单,组织全省法院开展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专题调研,逐项梳理、查摆存在问题及提供落实情况,研究提出完善和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具体举措。四是组织实地考察。7月,杨正根副院长率队到肇庆中院实地考察,并就律师阅卷、取证等权利保障工作及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进行座谈交流,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协有关同志以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律师参加考察及座谈。五是召开工作协调会。组织院相关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共同拟定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工作重点及措施。六是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建议办理进度、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稿,接受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实地检查。
二、我省法院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重要举措
省法院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法院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推动构建新型法律人关系,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方便律师参与诉讼。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出台《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意见(试行)》,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试行规定并持续进行调研完善,于今年4月出台正式规定,增强律师调查令制度操作性、实效性。与省司法厅、省律协联合出台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的意见,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在线诉讼。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工作流程(试行)》,明确律师服务工作事项、管理部门等,推动律师网上立案、阅卷等服务流程标准化、统一化。
二是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累计签发律师调查令2.5万余份,组织召开律师调查取证专题研讨会6场,多方宣传律师调查令有益实践做法,增强相关单位、行业和社会各界对律师调查令制度的理解与认同,广州天河法院等对无理由拒不执行律师调查令单位发出司法建议,持续强化律师调查令执行效果。今年8月,广州法院上线律师调查令在线申请办理新应用,为律师、被调查单位提供区块链律师调查令服务,律师调查令申请、签发、验证等均可在线完成。
三是优化律师诉讼服务。利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广东移动微法院”,律师足不出户即可立案、申请诉讼保全、缴费、查询案件进展、接收法律文书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全面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拓展网上诉讼服务功能,进一步便利律师参加诉讼。今年1至9月,全省法院网上立案126.6万件,网上开庭4.2万次,网上调解40.3万次,电子送达51.1万次,同比分别上升38%、747%、97%、274%;电子卷宗覆盖率平均为86.4%,诉讼参与人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申请在线电子阅卷3402次。
四是促进与律师良性互动。定期召开全省律师代表座谈会,充分利用省律师工作联席会议每年例会制度,加强与律协在制度机制建设、规范职业关系、保障执业权利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制定《关于规范当事人与法官联系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健全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邀请律师代表参加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法治论坛,定期举办广州启德“法•律”(“法”代表法官,“律”代表律师)论坛,积极构建常态化交流平台。
五是加强损害律师执业权益监督问责。制定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全省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及诉讼服务中存在的司法作风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损害律师执业权益问题线索监督执纪工作,明确专门投诉处理部门,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律师惩戒救济渠道,在“黄奕律师罚款”事件中依法保障涉事律师复议权利,积极组织听证,回应律师关切。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聘任律师代表为首批特约监督员,充分听取律师意见。
三、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意见
总体而言,我省法院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规范,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律师调查令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非常感谢您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对我们工作给予的高度评价。同时,正如您所言,目前我省部分法院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有关规定确实仍存在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全省法院电子阅卷设施功能仍有待优化,律师调查令宣传普及仍需加强。接下来,我们将采取如下重点措施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一)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一是抓好制度落实。结合“一站式”建设,加强对各级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律师诉讼权利保障等工作的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群众反映较大的法院进行通报整改。二是优化阅卷服务。建立健全电子卷宗统一管理制度,加强审判执行、信息技术、档案部门的协调配合,持续推进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工作;升级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阅卷”功能,向律师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电子阅卷服务。三是提升服务标准。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院实施更高标准诉讼服务,构建以电子诉讼服务为核心,贯通大厅、网络、热线、移动端服务,一网通办各项业务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
(二)持续深化调查令工作。一是提升权威性。积极配合省委政法委工作部署,推动多家单位联合签署我省律师调查取证工作意见。积极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出台有关规范律师调查取证的地方立法。二是增强规范性。继续组织关于律师调查令适用问题的调研、培训、研讨等,进一步规范律师调查令的签发、适用和执行。三是扩大普适性。加强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沟通联动,积极宣传律师调查令的有益实践做法,发布正面及反面典型案例,促进全社会对律师调查令制度的理解与认同,营造支持律师依法调查取证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律师联络投诉机制。一是畅通工作联系渠道。进一步规范跟案书记员接听电话、联系工作职责,优化12368服务热线功能,提升转接、处理效果,审判业务部门增设办案专用电子邮箱,明确专人管理,及时回复当事人和律师提出的工作问题。二是完善救济途径。明确专门投诉处理部门,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移动微法院等平台,进一步畅通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渠道。三是健全处置机制。加强对律师投诉举报问题的线索核查和督促解决,及时将办理情况答复申诉人。对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