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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谈“倾听民声,为民司法”

发布时间:2018-05-17 15: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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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谈“倾听民声,为民司法”

发布时间: 2010-01-25     作者: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做客强国论坛照片

    编者按:200912215:00,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郑鄂做客强国论坛,以真诚倾听百姓心声,全心全意为民司法--让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满意是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硬标准为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这是人民网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举办的“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系列访谈之一。 

  访谈摘要:

  ●审判工作的核心实际上就是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社会冲突,要为老百姓主持公道,让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有力保障;

  ●广东法院历来重视打黑除恶工作,尤其是审判工作,我们对黑社会的犯罪特别是重大恶性案件,都提前介入;

  ●法官对腐败问题必须是零容忍,我们最近在实行“五个禁令”的案件类查处上就是贯彻“零容忍”这样的态度;

  ●海事法院被免院长闪电复出是正常工作调整,这是为了加强广州海事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

  访谈正文: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人民访谈。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为大家邀请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郑院长您好,欢迎您作客人民网强国论坛,首先请跟我们热情的强国论坛网友们打个招呼!

  【郑鄂】:主持人好!网友们好!非常高兴能和大家在强国论坛进行交流。

 

 

审判工作核心是要化解社会矛盾 为百姓主持公道

 


  [主持人]:谢谢郑院长!今天的访谈主题是“真诚倾听百姓心声,全心全意为民司法”。在访谈预告贴出以后,网友们对郑院长今天这个访谈主题普遍表示赞赏,希望全国法院都这样表态,发帖也很踊跃,提了不少问题,能否请郑院长直接跟网友说说您与网民交流的出发点? 

  【郑鄂】:我认为,审判工作的核心实际上就是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社会冲突,要为老百姓主持公道,让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有力保障,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我这次作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民交流,就是为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让法院工作不断适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想唱就唱]:郑院长,您到广东高院后提出了“三项硬要求” ,能请您具体解释一下吗? 

  【郑鄂】:谢谢这位网友的关心。我到广东高院后提出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是审判执行工作的‘硬道理’;提高司法能力是队伍建设的‘硬任务’;让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满意是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硬标准’”这“三项硬要求”。我认为,老百姓到法院来打官司就是为了解决问题,所以法院办案既要案结,更要事了,真正把人民群众的事办好。那么,怎么看待人民群众满不满意这个问题呢?大家都知道,现在法院受理的案件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是人民群众。但打官司总是有输有赢,要使输赢双方都真正满意不太现实。这里就存在一个谁有资格来代表人民群众作出评价的问题。我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并代表人民群众行使权力,因此,人大代表最有资格代表人民群众作出评价。要达到上面两个目标,法官的司法能力是决定因素,所以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是硬任务,不然就没有保障。可以说,司法能力是保障;案结事了是目标;群众满意是根本。 

 

 

广东法院加大打黑力度 对黑社会犯罪案件都提前介入

 


  [杜康]:请谈谈关于打黑除恶的问题。 

  【郑鄂】:这个问题由我们的副院长来回答一下。 

  [陈华杰]:广东法院历来重视打黑除恶工作,在审判过程中高度重视,近几年来广东地区加大打黑力度,尤其是审判工作,我们对黑社会的犯罪特别是重大恶性案件,都提前介入,跟公安机关、检查机关明确打黑情况。尤其是最近这起阳江的案例,我们的法院现场在审判前将有力力量提前介入,快速审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这几年来,我们对黑社会犯罪的打击下大力度,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重判率达到50%,老百姓、人民群众对我们打黑行动给予高度评价,我们在这方面也是比较重视。 

  [真理岛GJ岛主]:请问郑院长,“真诚倾听百姓心声,全心全意为民司法”是广东法院的广告词吗? 

  【郑鄂】:我们正在开展“人民法院为人民”这个主题实践活动。真诚地倾听群众的心声,我想也是我们“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的一个态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就是体现全心全意为民司法,全心全意为民司法,应该说也是我们法院工作的宗旨。“真诚倾听百姓新生,全心全意为民司法”也是当前广东法院实践,我们忠诚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全体法官的努力下正在为此而奋斗。可能有些网民认为是广告词,这是一个形象的比喻。首先要相信既然是人民法院就一定是为人民的,否则它不会叫人民法院。同时,广东法院已经成立60年了,为人民服务的60年,为人民司法的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东人民法院为广东的改革发展,为广东人民的幸福,为广东和谐稳定,做出了我们巨大的贡献,这也是有目共睹的,实践检验真理,是否是人民的法院,我们经过时间的检验,也请大家关注广东人民法院的实践。 

  [非如此不可]:郑院长,刚才听了您的介绍,我觉得这“三项硬要求”很具有广东特色,您能不能具体介绍一下这“三项硬要求”实施后的效果?

  【郑鄂】:这“三项硬要求”提出来还不到两年时间,去年是实施了一个整年,我就向网民们介绍一下去年全省法院工作的主要情况吧。全省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案件952565件,办结875612件,同比分别增长9.99%11.28%,多年来首次实现全省法院的结案增长率高于收案增长率。执结各类案件274468件,同比增长了16.58%。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一审民商事案件204592件,同比增长24.11%。调解撤诉率达到52.18%,同比提高5.69个百分点,首次高于裁判率。改判、发回重审率持续下降,去年比前年又减少了0.28个百分点。来信来访有较大幅度下降,分别下降6.17%和10.37%。去年,我省法院还依法公正、妥善地审理了一批影响大、社会各界关注的大案要案,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都不错,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既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从总的情况看,去年全省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都在提高,科学发展势头还是不错的。但是,实事求是地说,我们的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与兄弟法院相比还是有些偏高,我们还要积极想办法,努力提高一审的办案质量,一审是基础,一定得再打牢。再继续努力,调解率也还可以再提高一些。 

  执行难已成突出社会问题 真谛在于“兑现”

 

        [丛林漫步]:郑院长,执行难的问题现在还是没有彻底解决,还是有不少案件执行不了,有人说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对解决这个问题,不知你们法院还有什么新招? 

  【郑鄂】:这个问题现在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代表关注度也很高。从老百姓的角度说,他们就是希望得到实实在在的权益,我十分理解。上一次我在南方网作访谈时说过,执行工作的真谛就是“兑现”,我们要在“兑现”这两个字上下功夫,尽最大努力让当事人得到依法属于他们的权益。 
  去年,我们结合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积极探索更有效的办法,已出台了多项改革措施:
  一是开展“主动执行”试点工作。当事人可以不用提交执行申请,案件发生法律效力后由法官主动交由执行局执行。目前,全省21个市都确定了一个基层法院进行试点,今年将全省推行。
  二是省法院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必要时统一调配指挥全省法院执行力量,快速出击,共同完成重大执行任务。三是建立了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目的是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对那些基本诚信、基本商业道德都没有的赖债者进行“围剿”。 
  去年,除了省委政法委牵头11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联合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意见》外,我们还与省公安厅共同制定了《关于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车辆问题的若干规定》。这两个文件实施后,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已经取得了初步效果。此外,我们还进一步规范了打包执行、指定执行、中止执行等工作,进一步推进审执彻底分离,强化执行的监督制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重塑了广东执行工作的良好形象。

  [不是我不爱你]:请问郑院长,广东法院目前执行工作的具体情况怎么样,能不能给网友们介绍一下?

  【郑鄂】:广东是一个执行大省。2005年以来,全省每年受理执行案件都在23万件以上,近年还突破了26万件,大约占到全国的九分之一,每年执行结案标的金额大约430亿元。在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我们全省共清理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61238件,执结率达99.48%,占全国的六分之一,执行到位金额961亿元。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449239件积案重新进行财产调查后作出新的处理,已转为有财产可供执行而重新恢复执行的27372件,已执结18302件,执行到位金额38亿元。向全国人大和最高院投诉信访的数量,由全国最多的省份变为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清案效果很明显。

 

 

法官对腐败必须零容忍 杨贤才案令人心痛

 


  [大陶]:请问院长:对于法官的贪腐能否实行零容忍? 

  【郑鄂】:我确实分管过反贪工作,对腐败问题有比较深的认识。腐败问题是社会的一颗毒瘤,对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危害太大,必须下决心铲除。尤其是法官搞腐败,是人民群众最无法容忍的。人们常说,人民法院是维护法律尊严,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谁在守呢?是法官在守,法官就像是足球场上的守门员,如果他那里失守了,这道防线最后也就彻底垮掉了。所以,我特别重视廉洁问题。法官不廉洁就难有公信力可言。所以从这件事上看,法官对腐败问题必须是零容忍,我们最近在实行“五个禁令”的案件类查处上就是贯彻“零容忍”这样的态度。 
  当然,广东法院出现了杨贤才这样的问题我感到还是十分痛心的,对我们来说这是个十分沉痛的教训,我们正在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廉政建设力度,把我们的队伍建设好。 

  [灌水2009]:广东法院有什么新措施抓队伍廉政建设?

  【郑鄂】:我认为,还是要坚持用教育、制度、惩处三者并重的办法来解决。中医有一个说法叫做:“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意思是说,上等的医疗是保健养生,让人不得病。中等的医疗就要防微杜渐,一发现有生病兆头就赶紧采取措施,不要让病生起来。下等的医疗就是治真病。我觉得这话很有道理,在队伍建设方面,我更愿意采取“上医”和“中医”的办法。这道理很简单,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同样要接触到空气里的各种病菌,体质好、免疫力强的人他就没事。而体质差、免疫力弱的人他就可能有事。所以,去年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从思想上教育、从制度上约束,一定要努力让“清廉”这两个字溶入到法官的血液里,成为每一位法官必须具有的品格。

  [人心不足]:嘉宾,你看起来挺有正气的哈,有没有遇到过上访群众,你们咋处理的?

  【郑鄂】:我们广东法院是有一个院长接待上访群众的制度,院长们轮流接待上访群众。我们院领导的接防制度是每周星期一接待人民群众的来访。我也亲自到接待室接待过人民群众的来访。对人民群众的来访我们认真地倾听每一位来访者的想法、意见,并且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和掌握的法律知识,及时地解答群众的一些想法和问题,引导群众。首先化解矛盾,同时也希望大家按照法律程序的有关规定,依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在上访当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每一个上访者也有不同的情况,总之,我们通过认真的接待,认真的、负责的回答,认真的依法处理,尽量让上访者满意。

  [王战国]: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关注解决刘尧枉法裁判案。 

  【郑鄂】:我注意到不少网友很关心这个案件,要求我不要回避,作出回应。对这个案件我也谈点看法。 
  这个案件经一、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认定刘尧的行为触犯了刑律,判了刘尧一年半的缓刑。这个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从法治的角度上讲,法院的生效判决应当得到社会的尊重。从刘尧作为当事人的角度上讲,他不服法院判决完全可以依据事实和法律,依照具体的法律程序申请再审,法律赋予了他这种权利。我认为,他应当通过法律渠道来表达他的诉求。刘尧曾经是律师,是懂法的人,应当明白这个道理。我们现在倡导全社会都要以合法的方式表达合理诉求,来共同培育法治的大环境。 

  [智商有点低]:基层法院五十岁以后的法官如何发挥作?

  【郑鄂】:这位网友的问题提得非常好,法官工作十分注重经验积累,包括工作经验、人生经验,包括对社会的了解和理解,都是法官职业不可少的因素。因此,我们也希望在当前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不要与其他公务员一样“一刀切”。当然,法官是否提拔和重用,要看个人综合素质的岗位需求,我更希望能够有一种机制,引导法官树立职业的庄严感,乐意当一名职业、专业的法官。50岁以后也是人生最成熟的时候,所以如果把法官看成“官”而“一刀切”,实际上这是人才的浪费,50岁以后的法官应该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海事法院被免院长闪电复出是正常工作调整



  [58.18.219]:免职还是复出?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因公费出国被免2个月后闪电复出,请解释?

  【郑鄂】:对于罗国华同志因公出国的问题,一度在报刊、网络上炒得很热,引起我院和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随后进行了认真调查。经过调查核实,罗国华等同志因公出国考察的确存在观光活动偏多的问题,有关部门已责成相关人员退回与观光相关的费用,并对罗国华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关于罗国华同志的工作调整问题,主要是由于罗国华同志已年满58周岁,为了加强广州海事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需要一位年富力强的同志来担任院长,所以省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对罗国华同志的工作进行正常调整。 

  [卜曰3]:请问嘉宾,行政诉讼案中未告知诉权和起诉期限的,是否在知道行政行为两年内的任何时间起诉均可? 

  【郑鄂】:这个问题请我们行政庭林副庭长来回答。 

  【林副庭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所以,这位网友提出的问题,应该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强国一派]:我们老百姓越来越多的事情需要找到法院,希望法院能够更好地保护我们老百姓的利益,请问广东法院是怎样做的? 

  【郑鄂】:我们法院除了自身努力做好工作外,还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工作干得好不好,不能自说自话,要由社会各界来评价。去年我们开展了“百场执行见证”和“百场走访下基层”活动,全省法院共邀请687名人大代表参与了124场执行见证活动,走访和听取了6154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省法院承办的18件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都按时办复了,全部都进行了当面沟通。从效果看,代表和委员们都还是比较满意的。

 

  司法应当尊重民意 同时民意也要尊重法律权威

        

[远文]:我们网民对法院的一些案件很关心,会提出我们的意见和看法,郑院长对这种情况怎么看? 

  【郑鄂】:网络的兴起形成了网上、网下的一个虚拟、一个现实两个世界,使我们这个世界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了。网络问政也成为了人民群众民主政治参与的新渠道、新形式,这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大潮流、大趋势。我认为,我们法院也必须顺应这种潮流和趋势。目前,网民对法院审判的案件发表意见和看法的确是越来越多。我认为,这是无可厚非的,并且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对于网民对我们工作的监督,首先是要采取一种开放和包容的态度,监督正确的我们一定要虚心接受,一定要勇于改正,一定要取信于民,取信于民是最大的事情。同时,对于不正确的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言论,也要给予正确的引导。不然,会模糊社会的是非概念,给社会造成混乱。 
  所以,这里我也希望网友们发表的意见和看法,是有理有据的,是理性的。因为,网络也是一个社会,也应该要讲求真实、诚信、和谐,这样,网络才会给整个社会带来更多的好处。不然,大家都不知道该不该相信网上的东西了,这样,就会给现实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起到不好的作用。
  另外,我还有一点看法是,司法应当充分尊重民意,其中包括网络民意,同时,民意也要尊重和维护司法的法律地位和权威。大家知道,全世界有一个共识——法院是维护法律尊严,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就是说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法院对事情的是非曲直,有依法作出最后裁断的权力,这是判断是否公平正义的一条底线。这条底线一旦被突破,任何人都只相信自己的判断,就意味着社会公平正义已经没有底线了。如果说有,那也只能是一排斑马线。但是,社会公正正义,不能是一排斑马线。要是这样,这将是对全社会的损害,所以,我希望全社会包括我们网友们在共同监督司法的同时,也来共同关心和维护司法的法律地位和权威。 

  [杜康]:郑院长,广东法院今年重点要做些什么?

  【郑鄂】:我简要介绍一下吧!今年我们主要是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这是法院工作的核心和天职。第二是要发挥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要为“平安亚运”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三是要继续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广东法院队伍的素质、能力和形象,更好地担负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任。第四是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第五是要重点突破法院自身科学发展这个难题,使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最终目标就是要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提供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网友明天]:郑院长,我从网上了解到,您去年在南方网与网民交流时,谈到了“执行难”问题的成因很复杂,靠一两次集中清理活动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并且谈了不少新观点。郑院长还有没有更新的看法? 

  【郑鄂】:你过奖了。我那些看法不一定是什么新观点,可能早就有人提过了。不过,执行难问题的确是一个大问题,今天,我也很想请网友们帮我支支招。我认为,解决执行难还要从立法和工作机制创新方面下功夫。 
  一是建议全国人大抓紧制定出台《执行法》。对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规定,加大惩罚力度。比如,对他们在创业、生产经营、从业资格、工作生活等多方面进行限制,并且要从立法上完善执行措施,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多方面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是推进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建议人大通过立法,推动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对那些因案件确实执行不了而致贫致困的特困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树立“一盘棋”意识,统筹协调立、审、执工作。法院在立案、审理的过程中就要考虑到最后的执行问题,积极采取诉讼保全,能够调解的尽量调解,能够即时兑现的即时兑现,尽可能少留后遗症。 

 

 

解决赔偿问题根本办法是通过社会保障体系

 


  [主持人]:郑院长,您这次访谈的主题十分鲜明,就是要“真诚倾听百姓心声,全心全意为民司法”。据我了解,还有一个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由于刑事犯罪导致的受害人或他的家属生活困难问题。请问郑院长,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广东对解决这个问题有什么新办法、好办法?

  【郑鄂】:您提的这个问题目前的确比较突出,跟一些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也是我们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的难题。特别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判令的赔偿数额往往执行不了,因为,被告人根本就没有履行能力。但不判令赔偿又不行,不仅被害人或者他的家属不答应,法律上也不容许。这样,就造成相当一部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因得不到经济赔偿而陷入困境。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正在积极推动建立司法救助金制度,现在已有部分法院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初步建立了这一制度,给他们提供一些救助,尽可能缓解他们生活困难。但这只是临时办法,而不是长久之计。我认为,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要将这种情况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解决。 

  [步步进逼]:请问郑院长,网友们给您的提问很多,但您的时间很宝贵,一个下午的时间肯定是回复不完,或者只能挑选极小部分来回答,我们可能理解。为此还想请教一下,对于其他没有回答的问题,您是否会全部存留下来,一一研究解决?

  【郑鄂】:非常感谢网友的理解,今天下午的时间确实有限,我刚才看了一下,当前在线人数是80万多人,如果一人一个问题的话,那肯定要回答很长很长的时间,所以不可能一一回答。但是,大家提出的问题,我会让我们有关部门把它全部存留下来,认真地进行归纳和分析,最后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和关心的问题,认真地来研究解决。我想,跟网友的这种交流毕竟也是有限,交流一次也不容易,我们也感谢人民网强国论坛给我们这样一个跟网民接触的机会,也谢谢大家! 

  [主持人]:本场访谈已经结束,感谢嘉宾做客,也感谢网友的热情参与。更多话题请登录人民网强国论坛参与讨论http://bbs.peopl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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