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审判流程 > 案件公告 > 送达公告 >

(2021)粤民终2760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民终2760号

黄秀园、钟国祥、俊田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市骏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及原审被告俊田发展有限公司、钟国祥、刘德民、黄秀园、陈玉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方公告送达(2021)粤民终27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按上诉人黄秀园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黄秀园、钟国祥、俊田发展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上一篇:(2021)粤民终2760号
下一篇:(2021)粤民申9316号

返回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