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民终2757号
长裕(中国)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潮州市宏智鞋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及原审被告林瑞宏、黄巧云、潮州市宏智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长裕(中国)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民终2757号民事裁定:本案按上诉人潮州市宏智鞋业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