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高法发[2005]22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为进一步完善执行公开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知情权,根据我省法院执行工作需要,我院制定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各级法院对涉及执行案件当事人权益的十七项内容予以公开。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
二00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