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6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依法分别对被告人喻杰、朱锡波、谷家贞三宗涉嫌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进行公开宣判,上述三被告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领取一至三年的有期徒刑和数额不等的罚金,其中被告人朱锡波、谷家贞因有悔罪表现并积极交纳罚金等情节从轻处罚适用缓刑。这是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自2006年7月1日起进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方式改革试点以来审理的首批刑事案件。目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已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31件、刑事案件8件、行政案件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