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拟聘请的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公示的通告

   发布于 2006-11-23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拟聘请的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公示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工作规则(试行)》,经研究,现对我院拟聘请的下列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予以公示。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1

齐凤阁

1953.1

深圳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2

李积彬

1950.2

深圳大学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3

黄建军

1971.8

深圳大学

4

 

1973.8

深圳大学软件学院

5

朱谢群

1969.6

深圳大学法学院

6

顾严华

1960.10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动画学院

7

 

1956.5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学院

8

覃国蓉

1969.10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9

梁永生

1971.7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0

 

1972.4

深圳市豪恩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11

曹广忠

1968.5

深圳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12

蓝航伶

1959.1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13

邱熹凡

1962.10

深圳市电子研究所

14

鄞汉藩

1939.6

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

15

邓有宁

1959.1

深圳市质量检测中心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书面反映要求署上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061123121

受理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邮编:518036;联系电话:075583535249,传真:075583535614,联系人:吴春泷。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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