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召开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

   发布于 2008-04-21


 

 

 

    近日,汕头中院在审判大楼三楼会议厅举行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市知识产权局、公安局、文化广电局、汕头海关、技监局、工商局、汕头大学、部分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等单位负责人,宝兰丝公司、宜华公司、奥迪公司等16家本地知名企业代表,市区部分律师、专利、商标事务所代表以及中院有关部门、基层法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汕头中院副院长吴秋茂主持。苏耀光副市长、郑通声院长出席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苏耀光副市长在会上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走过的历程。他说,目前汕头企业拥有的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以及申请、拥有的专利发明数量在全省排在前列;汕头的版权工作、标准化工作也在全省走在前面,拥有一批有自己的品牌、自主的知识产权、自己的专利的企业,并成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试点城市,这充分说明当前汕头经济逐步走上了正规的轨道,说明市委、市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业办实业、创品牌、创名牌成效显著,说明汕头企业正依法、规范、健康地快速发展。他强调,要清楚地看到汕头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企业在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的同时,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争取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的支持,保护好企业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和今后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两个态势:第一,当今的社会是知识经济的社会。企业要加快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加快核心技术的创新和掌握,加快新产品的研发,依托科技,走产学研的路子,做强做大。第二,当今的世界是市场经济的社会。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一个法治经济。企业既要依法经营,又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依靠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讲话中,苏耀光副市长还对汕头中院在这几年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成绩表示充分的肯定,对中院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切实加强与各个职能部门之间沟通联系的做法予以赞许。他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要紧密联系,互相沟通,形成合力,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希望汕头企业在经济大潮中更加茁壮成长,为汕头经济的繁荣做出更大贡献。

    郑通声院长在会上与代表们进行了交流。他说,汕头中院召开会议的目的是为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建立完善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了解广大企业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开展,更好地为品牌企业、知识权产权企业提供司法保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郑通声院长谈了四点看法:第一,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在企业做强做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企业家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努力建立起创新的体制和机制,靠自己的力量和社会的力量加大创新的力度,取得企业的长期发展。第二,法院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法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法院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穷尽司法手段和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加强诉前指引、诉中指导、诉后析理,积极提出司法建议,更好地保护好品牌企业知识产权。第三,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司法机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司法机制和运行机制必须以企业为核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要强化为企业服务的意识,通过强有力的工作机制,保护好企业知识产权,支持企业发展,培育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四是加大宣传,扩大影响。要在全社会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培养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形成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创新、保护创新的氛围。

    座谈会上,汕头中院知识产权庭介绍了几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情况。参会企业就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内容涉及知识产权权属、侵犯知识产权情节的认定、出口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DVDDVD-RW碟片专利等。市知识产权局、公安局、技监局、工商局等单位相互交流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经验,并对企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进行了指引,表示将努力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为他们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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