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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核和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0-26 15:34:55
      • 浏览次数:28277 次

      根据有关规定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要求,现就我院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核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高低1:5比例)

      1.物业管理岗职员管理岗位十级以上:叶文康(准考证号码:211010706926)、周谦(准考证号码:211010706925)、彭依涵(准考证号码:211010707004)、尹亮宇(准考证号码:211010707011)、邓浒标(准考证号码:211010707003)。

      2.资产管理岗职员管理岗位十级以上:唐伊婧(准考证号码:211010707115)、王应之(准考证号码:211010707114)、周小渝(准考证号码:211050401208)、陈沛鸿(准考证号码:211010707116)、彭紫莹(准考证号码:211010707119)。

      二、资格审核安排

      (一)时间、地点

      11月5日9:00开始(每名考生审核具体时间以收到的手机信息为准),在省法院机关(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资料清单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党团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无犯罪证明原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

      6.个人征信查询情况原件(凭本人身份证自行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打印)。

      7.个人婚姻情况证明原件。

      8.各类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各类表彰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复印件均需彩色,各一式1份。

      三、面试安排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11月6日8:15前,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省法院机关报到入场。8:45,所有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期间,考生自觉听从考务人员安排,严格遵守面试纪律要求,不得使用手机,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违反面试纪律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资格审核和面试期间,严格执行《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后)等要求。所有考生须按照《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前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进入考场时,需逐一检测体温,核查“粤康码”绿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关注广东省人社厅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资格审核和面试等相关工作届时将通过电话、短信息以及官网发布等方式告知。

      咨询电话:020-8511051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
      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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