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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正案自明 千宗“零错案”
2003-12-17 16:16:34

                                      
                                                        甘怡  吕强

    化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宣霖在十八年的法官生涯中,公正办案,精益求精,所办理的一千多件案件中,上诉率低,上诉或申诉再审的亦全部维持原判,堪称“铁案”,被当地群众誉为铁面无私的“铁法官”。多年来,李宣霖多次被化州市法院、化州市委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02年底被茂名市中级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敢啃“硬骨头”,心正案自明

    1985年,19岁的李宣霖被分配到化州市人民法院平定镇法庭当书记员。他进入法庭的第一天,庭长就语重心长地告诫他:法律代表着公正,要做到公正,首先是法官的心要正,心正案自明!字字重千斤,这一席话深深地刻在李宣霖年轻的心上,成了他日后工作的座右铭。凭着对审判工作的挚爱,李宣霖一边工作一边自学,先后完成了法律大专、本科的课程学习,并把所学到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刻苦钻研,不断总结提高,逐渐成为办案的行家里手。

   1989年,李宣霖调回化州市法院经济庭工作。庭领导安排他承办原告化州城郊砖厂诉化州东山区政府承包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是中院发回重审案,承包方股东人数有10多人,案情复杂,合同效力、违约责任等模糊不清,难以认定。许多审判员都不想接这个“烫手山芋”。当时还是助审员的李宣霖二话不说,大胆地承担起这一任务,做了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开庭审理,查清了案情,明确了责任,依法作出了判决。判决后,双方均服判不上诉。这件涉及政府、企业及众多承包者的合同纠纷案件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企业得以维持正常生产。

    宁愿得罪人,也不“得罪”法

    十八年来,李宣霖经办了上千件案件,接触了数千当事人,不少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或以钱物相赠,或通过各种社会关系要求在办案时予以关照,甚至要求歪曲事实作出不公正的判决。但李宣霖始终不为所动,自觉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从不收受当事人钱物,从不接受当事人请吃,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秉公办案的人民法官本色,从而赢得了“铁法官”的美誉。有一次,他承办一宗案件,理亏的被告为了打赢官司,找某领导说情。领导暗示了李宣霖,但李宣霖在一番思想斗争后,毅然依法判决原告胜诉。那领导十分恼怒,背地里大骂他“不识抬举”。类似的事情令他得罪了不少人。有人劝他“识时务者为俊杰”。他却淡淡一笑:宁愿得罪人,也不“得罪” 法!
 
    注重大局,讲求实效

    李宣霖在办案中坚持从大局出发,讲求审判艺术,讲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结合。对一些涉及面广,尤其是涉及行政公益单位的案件,李宣霖不轻易、简单地一判了事,而是通过阅卷、调查,找出双方共同利益的连接点,再展开耐心细致的工作,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和解或撤诉,使双方的争诉得以平息。如:原告张某诉化州市某医院、原告严某诉化州市某小学拖欠工程款纠纷二案,两案被告均是公益事业单位,且经济效益不好,贸然下判不仅会给执行带来困难,久执不结更会加剧双方的矛盾。李宣霖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掌握了双方有和解的意愿和可能性,经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当事人在庭前达成了还款协议,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当事人双方满意,政府主管部门也非常满意。

    两袖清风,笑对人生终不悔

    在李宣霖2000年7月的日记里有这么一段话:“家里有好几天没买过菜了,几个月来就是靠妻子在天棚种的薯叶、通心菜补充着过日子,除了柴(气)、米、油、盐是必不可少的外,其他的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间或买些肉,就可以过日子了。妻子有胃病,半年来都无法拿出钱去买药,家里的情况妻子是知道的,但她没有多说半句……”李宣霖家中的困难从他发自心灵的独白中可见一斑。他妻子体弱多病,孩子正在读书,每月几百元的工资除去电话费、药费等几项必不可少的开支外,已经所剩无几。但生活的艰辛没能改变李宣霖清正廉洁、公正无私的气节,没能改变李宣霖对法官工作的无限热爱。每到年底,他就把自己一年来所审结案件的全部法律文书收集齐全,装订得整整齐齐,一有空就拿出来翻阅、琢磨,然后写上自己的心得和感受。他这样写道:面对厚厚的法律文书,扪心自问,自己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公正审理了一些案件,群众反映良好,心里十分充实。失去再多,我也终生不悔,毕竟辛勤与汗水是为了正义而付出……

                      (作者单位:省法院研究室  茂名中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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